湖北随州枣树林墓地M169(芈加墓)发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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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09:10 来源:江汉考古
摘要:M169是枣树林墓地5座大型墓葬之一,出土铜、陶、玉石材质随葬器物54件(套),在鼎、簋、簠、缶、编钟等器物上发现有铭文“芈加” “加芈”,可以确认M169墓主为曾侯宝夫人芈加。根据随葬器物形制特征及相关铭文,推测M169的年代为春秋中期早晚段之间。墓葬出土编钟及青铜礼器铭文揭示了诸多历史文化信息,对研究中华文明起源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M169随葬器物兼具周楚文化特征,为研究曾、楚、周三者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提供了新的实物资料。
关键词:枣树林墓地;M169;芈加;春秋中期
 

枣树林墓地隶属于义地岗墓群,是墓群南部诸多小墓地之一,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东城办事处文峰社区一组、二组、十组,中心区域地理坐标为北纬31°4227″,东经113°237″,海拔83米。墓地坐落在一条东北—西南走向的长条形岗地上,岗地高于四周约35米,东西宽约200米,南北长约300米,南起汉东东路,北至文峰社区一组,涢水及其支流㵐水交汇于墓地西南部,面积约6万平方米(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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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现为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枣树林墓地勘探发现的墓葬及马坑、车坑进行考古发掘。M169位于枣树林墓地中部(图二),南距M168(曾侯宝墓)约11.5米,是墓地5座大型墓葬之一,共出土铜、陶、玉石等材质随葬器物54件(套),现将M169发掘及初步整理情况简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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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墓葬形制、葬具及葬式

M169为带斜坡墓道的竖穴土坑木椁墓,开口略呈“刀”形,底部呈“甲”字形。开口于耕土层下,打破生土,方向119°,由墓道和墓室两部分组成(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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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墓道

斜坡墓道位于墓室东部,平面略呈梯形,口部北长7.87、南长8.77、南北宽4.074.5、深1.073.52米,底部北长8.19、南长8.75、南北宽3.554.5米。墓道东侧边线略呈东南—西北走向,与墓道南部边线夹角约82°,南侧被晚期墓M167打破;墓道底部由东向西至5.2米处坡面较为斜直、平缓,坡度约8°,向西至7.33米的区间内弧形下垂,坡度约45°,再向西至墓道西端为一长1.13米的平台。

墓道四壁较为规整,未见明显的加工痕迹。填土土质较硬,结构致密,大致可分两个区域,东部填土整体呈黄灰色,夹杂有少量的褐色土块;西部填土呈黄褐色,夹杂有灰白色土块。

2.墓室

墓室平面呈长方形,墓口东西长6.4、南北宽5.4、墓底长6.34、宽5.34、深5.1米。墓室四壁较为陡直规整,未见有明显的加工痕迹;因墓圹口部坍塌,使得墓葬开口不甚规整,整体呈西部宽东部窄;墓室东南角被盗洞从口部破坏至底部,使得墓道西南部与墓室东南部交接处的转角不见。墓室填土可分两层,上层填土呈黄褐色,夹杂有少量灰白色土块,土质较硬,结构致密;下层填土呈黄灰色,土质软黏,结构致密。

在墓室东南部发现有盗洞,从盗洞分布情况看,应是经3次盗掘。盗洞1(编号D1,以下类推)位于墓葬南部墓道与墓室交接处,口小底大,平面呈东西向椭圆形,长1.21、宽0.79米,底部呈不规则形;从墓口贯穿至墓底,上部破坏了墓道转角及墓圹,下部破坏了椁室东南角。D1上部填土为黄、褐、灰白土混杂而成的花土,整体呈黄褐色,土质较硬,结构致密;靠近椁室处填土呈青灰色,土质软黏,结构致密。D1内采集有胶桶、塑料袋、木棒、矿泉水瓶等近现代物品。D2位于墓室南部偏东,口小底大,口部呈南北向椭圆形,长2.06、宽1.72米;底部呈不规则形,从墓口贯穿至墓底,上部破坏了墓室南侧墓圹,下部破坏了椁室南侧中部及棺室东南角。D2土质土色及包含物与D1相同。D3位于墓室东南,被D2打破,口小底大,口部呈椭圆形,长1.27、宽1.12米,底部呈不规则形;从墓口贯穿至墓底,底部破坏了椁室东部。D3填土整体呈黄色,另外夹杂有灰白、褐色沙土,土质松软,结构致密。三个盗洞在椁室底部互通,难以分辨相互之间的打破关系。

3.椁室

椁室位于墓室中部,平面略呈“Ⅱ”形,木质葬具腐朽严重,仅见朽痕,根据朽痕测量,椁室东西长4.3、南北宽3.7、残深0.4米;椁室四角各有一榫头伸出,榫头长约0.2、宽约0.08米。椁室底部横向铺设2条垫木槽,两端均未到墓壁,垫木槽长5.3、宽0.25、深0.2、两垫木槽间距2.9米。

4.棺室

棺室位于椁室中部偏北,腐朽较甚,东部被盗洞破坏严重,从现存痕迹上推测为双棺。外棺长2.5、宽1、残深0.26米,内棺长2.2、宽0.76、残高0.23米。

5.人骨及葬式

棺内底部铺有朱砂,朱砂上放置墓主,人骨腐朽严重,且棺东部被扰乱,葬式及头向不明。

二、随葬器物

M169随葬品的摆放有一定规律(图四;封二),椁室西南放置酒水器,北部及东北放置乐器,玉器集中分布于棺内,漆器摆放于椁室西部及西北角。M169共出土随葬器物54件(套),按质地可分为铜、陶、玉石、漆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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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二 M169椁室正射影像

为便于区分及介绍,下文对墓葬盗洞内出土器物编号前加数字0。近年,墓葬被盗器物部分在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被追回收缴,亦有部分被私家收藏,相关资料附录于后。

(一)铜器

39件(套),按用途可分为礼器、乐器、车马器、日用器和其它五类。

1.礼器

10件。完整器有缶、盘、匜、图片、斗等,另有铜簠等铜器残片。

 2件,同出于椁室西南角,其中1件保存基本完整,另1件仅残存缶盖。M16929,出土时盖、器扣合,倒地放置,通体有绿色锈,腹内锈层较厚,盖残破,双耳脱落。圆盖,盖面隆起,盖顶中央有喇叭口状圆捉手,盖沿弧折呈母口与器口扣合。器为圆口,宽沿外折,沿面向内倾斜,方唇,矮颈,圆肩,最大腹径在肩部,圆腹下收,平底,肩部有2个对称的半环形耳。盖沿饰两周凸弦纹,器身肩部饰两道凸弦纹,凸弦纹上加饰平行短斜线纹。盖沿外壁铸铭一周28字:“隹正月初吉丁亥楚王媵随中芈加缶其眉寿无疆子子孙孙永保用之”;肩部铸铭一周,内容与盖铭相同。通盖高35.1、盖口径25.6、盖高9.3、器口径22.6、腹深27.6、腹径37、底径18.8厘米,残重10590克(图五;图版一;拓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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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件(M16927),出土于椁室西南部,与匜伴出。出土时盘底边缘残破一个穿孔,三足皆脱落,其中一足缺失。圆口内敛,外折沿,沿面向内倾斜,方唇,浅腹,腹部外侧有对称长方形附耳,平底微弧,下置三个形制相同、间距相等的矮蹄足。附耳内侧饰重环纹、外侧饰蟠虺纹,腹部饰蟠虺纹一周,下饰一道凸弦纹,蹄足饰圆雕兽首纹。器内底铸铭四行29字:“隹正月初吉丁亥楚王媵随中芈加盥盘其眉寿无疆子子孙孙永保用之”。通耳高16.3、口径43.4、腹深6.6、蹄足高6厘米,残重6100克(图六;图版二;拓片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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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件(M16926),出土于椁室西南部,出土时放置于铜盘内。通体有绿色锈,出土时鋬脱落,保存基本完整。器作椭圆瓢形,兽首状流微昂,流上有盖,窄沿,椭圆形器口内敛,深腹微鼓,平底,外底下有四个龙形扁立足,尾部有一夔龙形鋬,口衔器沿,尾上卷,体弯弧呈半环状与器下腹相接。上腹部饰蟠虺纹,下腹饰瓦纹,鋬饰折体三角龙纹,尾饰重环纹,扁足饰重环纹。器内底铸有铭文四行29字:“隹正月初吉丁亥楚王媵随中芈加盥匜其眉寿无疆子子孙孙永保用之”。通高20.6、首尾长30.1、口宽12.6、腹宽13.4、腹深7.3、足高6.3厘米,重2090克(图七;图版三;拓片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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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1件(M16924),出土于椁室西部,棺外西南角。直口,窄沿外折,沿面略向内倾斜,方唇,束颈,最大腹径在肩部,圆腹下收,平底,极矮圈足,器腹一侧有一大半圆环耳。通体素面无纹饰。通高9.6、口径17.6、底径10.8厘米,重1020克(图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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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件(M16930),出土于椁室西南角,与铜缶伴出。通体有绿色锈,保存完整。器呈斗状,圆口,尖沿向内倾斜,方唇,圆腹微鼓,圜底,腹侧有一方圆形曲柄,柄中空,中部有一圆形对穿销钉穿孔。通柄高9.8、口径11.6、腹径12.3、腹深7.8、柄长8厘米,重770克(图八,2)。

 1件(M16901)。出土于椁室东南部盗洞内,出土时仅存柄首,大部缺失。扁平体略弧,尾渐宽呈梯形,上有不规则的长方形镂孔。柄部正面刻有铭文二行5字:“加芈之行匕”。残长7.9、宽5.3×6.4、厚0.450.5厘米,残重120克(图八,3)。

簠残片 1件(M16904),出土于椁室南侧盗洞内。直口残片4片,可拼合为一大残片,中间的残片色泽和质地与两侧相差较大,应为后期补铸;直口稍宽,下接斜腹,直口及斜腹均饰细密缠绕的蟠虺纹。足残片1片,矩尺形,足与腹间曲度较大,作凹弧状,足上两周三角云纹间饰一周蟠虺纹,其上再饰一周蟠虺纹。簠身残长22、高5.8、足残长10.8、高2.2厘米(图八,4)。

口沿残片 2件,出土于椁室南侧盗洞内。M16905,由两片残片拼合而成,方唇,沿面较宽,似为铜鬲口沿残片,沿面宽1.7、复原口径21厘米(图八,5)。M16906,卷沿,方唇,残长6.7、复原口径20厘米(图八,6)。

2.乐器

19件。器类有镈形钮钟、钮钟两种(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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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三 M169编钟组合

镈形钮钟 10件,9件出土于椁室北部,另1件出土于椁室东部偏北。形制、纹饰基本相同,大小及铭文有差别。扁方体立钮由两首共躯的龙折成凸字形,平舞,舞面椭圆;钟体扁圆筒形呈上窄下宽的合瓦状,鼓部圆弧,两铣略长,铣边有棱,口沿向内倾斜。钲部、篆带及枚带均以凸起的长方框为界栏,钲的两侧各有9个凸起的三叠层乳钉枚,每侧组成3个枚带和2个篆带,全钟正反两面共有12个枚带36个枚。钮两面饰龙纹,舞部饰二组两首相对的龙纹,每组分别由2条两首共躯龙组成,钲部两面篆带各饰一组两首相背、躯体相叠的三角形龙纹。鼓部饰浅浮雕龙纹一组。

综合编钟出土位置、个体大小、铭文内容,可将10件镈形钮钟分为3组。第一组4件(M169912710),第二组1件(M16920),第三组5件(M169138111419)。

第一组镈形钮钟正面钲部、右鼓部、正鼓部、左鼓部及背面钲部、右鼓部、正鼓部(M16910背面正鼓部无铭文)、左鼓部均铸有铭文,共计200字(铭文图版参见《江汉考古》2019年第3期《嬭加编钟铭文的初步释读》)。部分缺文或者模糊不清的文字,依据其它组编钟铭文补充。

M1699,出土时钟体有裂缝。正面钲部铸铭二行10字:“唯王正月初吉乙亥,曰:伯”,正面右鼓部铸铭四行16字:“括受命,帅禹之堵,有此南洍。余文王之孙,”,正面正鼓部铸铭五行6字:“穆之元子,之邦”,正面左鼓部铸铭四行16字:“于曾。余非敢怍恥,楚既为忒,吾徠匹之。密”,背面钲部铸铭二行8字:“臧我图片,大命毋改。余”,背面右鼓部铸铭三行10字:“图片小子加芈曰:呜呼,龔公”,背面正鼓部铸铭五行5字:“早陟,余复其”,背面左鼓部铸铭三行10字:“疆鄙,行相曾邦,以长辝夏,”。通高39、钟高32.1、舞修23.1、舞广19.3、铣间26.5、鼓间22.8厘米,残重10500克(图九;图版四;拓片六;摹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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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12,出土时钟体残破、有裂缝。正面钲部铸铭二行8字:“余典冊厥德殹,民之”,正面右鼓部铸铭三行10字:“氐巨,攸攸图片图片,余为夫,余”,正面正鼓部铸铭四行4字:“图片显(?)下辟,”,正面左鼓部铸铭三行11字:“恭畏俦公及我大夫,龖龖豫”,背面钲部铸铭一行4字:“政,作辝邦”,背面右鼓部铸铭三行9字:“家。余择辝吉金玄镠黄”,背面正鼓部铸铭五行5字:“镈,用自作宗”,背面左鼓部铸铭三行9字:“彝龢钟,以乐好宾嘉客,”。通高39、钟高32.1、舞修23、舞广18.5、铣间26.8、鼓间20.8厘米,残重10500克(拓片七;摹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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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7,出土于椁室东部偏北。正面钲部铸铭14字:“父兄及我”,正面右鼓部铸铭三行9字:“大夫,用考用享,受福无”,正面正鼓部铸铭四行4字:“疆,羼其兮”,正面左鼓部铸铭三行7字:“龢,休淑孔煌,大夫”,背面钲部铸铭一行2字:“庶士,”,背面右鼓部铸铭二行4字:“斋翼酬献”,背面正鼓部铸铭三行3字:“歌舞,宴”,背面左鼓部铸铭二行4字:“喜饮食,赐”。通高37.5、钟高30.8、舞修22.2、舞广17.4、铣间24.6、鼓间19.4厘米,重9800克(拓片八;摹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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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10,正面钲部铸铭一行2字:“我霝”,正面右鼓部铸铭二行4字:“终黄耇,用”,正面正鼓部铸铭三行3字:“受宝福,”,正面左鼓部铸铭二行3字:“其万年”,背面钲部铸铭一行2字:“毋改,”,背面右鼓部铸铭二行4字:“至于孙子,”背面左鼓部铸铭二行4字:“庶保用之。”。通高35、钟高28.2、舞修20.2、舞广16.5、铣间23、鼓间18.1厘米,重9100克(拓片九;摹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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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镈形钮钟正面钲部、右鼓部、左鼓部及背面钲部、右鼓部、左鼓部铸有铭文,共计81字;铭文的连读顺序为:正面钲部→正面左鼓部→背面右鼓部→背面钲部→背面左鼓部→正面右鼓部。依据铭文推测,其后至少还缺1件。

M16920,正面钲部铸铭二行10字:“唯王正月初吉乙亥,曰:伯”,正面左鼓部铸铭三行15字:“括受命,帅禹之堵,有此南洍。余文王之”,背面右鼓部铸铭三行15字:“孙,穆之元子,之邦于曾。余非敢怍恥,楚”,背面钲部铸铭二行10字:“既为忒,吾徠匹之。密臧我”,背面左鼓部铸铭三行15字:“图片,大命毋改。余图片小子加芈曰:呜呼,龔”,正面右鼓部铸铭三行16字:“公早陟,余保其疆鄙,行相曾邦,以辝长夏,”。通高39、钟高32、舞修22.5、舞广18.5、铣间26.6、鼓间22.6厘米,重10900克(拓片一〇;摹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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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镈形钮钟除M16913为正、背两面铸铭外,其余均为正面铸铭,共计172字。铭文的连读顺序为:正面钲部→正面右鼓部→正面钲部→正面左鼓部→背面钲部→背面右鼓部→背面正鼓部→背面左鼓部。根据铭文内容推测,M16914前至少缺1件。

M16913,正面钲部铸铭一行2字:“唯王”,正面右鼓部铸铭二行6字:“正月初吉乙亥,”,正面正鼓部铸铭四行4字:“曰:伯括受”,正面左鼓部铸铭三行9字:“命,帅禹之堵,有此南洍。”,背面钲部铸铭一行3字:“余文王”,背面右鼓部铸铭二行6字:“之孙,穆之元子,”,背面正鼓部铸铭四行4字:“之邦于曾。”,背面左鼓部铸铭二行7字:“余非敢怍恥,楚既”。通高33.5、钟高27.5、舞修19.5、舞广15.7、铣间21.8、鼓间17.3厘米,重8750克(拓片一一;摹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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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8,正面钲部铸铭二行10字:“为忒,吾徠匹之。密臧我图片,”,正面右鼓部铸铭三行13字:“大命毋改。余图片小子加芈曰:呜呼,”,正面正鼓部铸铭六行6字:“龔公早陟,余复”,正面左鼓部铸铭三行12字:“其疆鄙,行相曾邦,以辝长夏,余”。通高33.5、钟高26.8、舞修16.9、舞广13.7、铣间20.1、鼓间15.7厘米,重6650克(拓片一二;摹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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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11,出土时鼓部有裂缝。正面钲部铸铭二行9字:“典冊厥德殹,民之氏巨,”,正面右鼓部铸铭三行13字:“攸攸图片图片,余为妇为夫,余图片显(?)下”,正面正鼓部铸铭七行7字:“辟,恭畏俦公及我”,正面左鼓部铸铭三行12字:“大夫,龖龖豫政,作辝邦家。余择”。通高32、钟高25.9、舞修16.6、舞广13、铣间19.8、鼓间14.2厘米,重4850克(拓片一三;摹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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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14,出土时鼓部有裂缝。正面钲部铸铭二行8字:“受福无疆,羼其兮龢,”,正面右鼓部铸铭二行6字:“休淑孔煌,大夫”,正面正鼓部铸铭六行6字:“庶士,斋翼酬献”,正面左鼓部铸铭二行6字:“歌舞,宴喜饮食,”。通高30.3、钟高24.6、舞修15.6、舞广12、铣间18.2、鼓间13.2厘米,重5200克(拓片一四;摹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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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19,正面钲部铸铭一行5字:“赐我霝终黄”,正面右鼓部铸铭二行6字:“耇,用受宝福,其”,正面正鼓部铸铭六行6字:“万年毋改,至于”,正面左鼓部铸铭二行6字:“孙子,庶保用之。”。通高28.7、钟高22.9、舞修14.4、舞广11.2、铣间17.1、鼓间14.5厘米,重5200克(拓片一五;摹本一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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钮钟 9件。形制及纹饰相同,大小相次。整体形制与镈形钮钟相似,立钮近长方形,钟口内凹较甚。9件钮钟为一套,铭文首尾完备,共计200字。前5件钮钟双面铸铭,且仅第1件正背面正鼓部铸有铭文,铭文的连读顺序为:正面钲部→正面右鼓部→正面正鼓部→正面左鼓部→背面钲部→背面右鼓部→背面正鼓部→背面左鼓部。后4件钮钟均为单面铸铭,铭文的连读顺序为:正面钲部→正面右鼓部→正面左鼓部。

M16923,出土时背面正鼓部有缺失。正面钲部铸铭一行4字:“唯王正月”,正面右鼓部铸铭三行9字:“初吉乙亥,曰,伯括受命,”,正面正鼓部铸铭五行5字:“帅禹之堵,有”,正面左鼓部铸铭三行9字:“此南洍。余文王之孙,穆”,背面钲部铸铭一行4字:“之元子,之”,背面右鼓部铸铭三行9字:“邦于曾。余非敢怍恥,楚”,背面正鼓部铸铭四行4字:“既为(缺失)忒,吾”,背面左鼓部铸铭二行6字:“徠匹之。密臧我”。通高25、钟高20.7、舞修13.3、舞广9.7、铣间16.4、鼓间10.6厘米,残重3180克(图一〇;图版五;拓片一六;摹本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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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15,正面钲部铸铭一行4字:“图片,大命毋”,正面右鼓部铸铭三行9字:“改,余图片小子加芈曰:呜”,正面左鼓部铸铭三行8字:“呼,龔公早陟,余复其”,背面钲部铸铭一行4字:“疆鄙,行相”,背面右鼓部铸铭二行6字:“曾邦,以辝长夏,”,背面左鼓部铸铭二行6字:“余典冊厥德殹,”。通高24、钟高19.6、舞修13、舞广9.4、铣间15.4、鼓间10.9厘米,重3210克(拓片一七;摹本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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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21,正面钲部铸铭一行4字:“民之氏巨,”,正面右鼓部铸铭二行7字:“攸攸图片图片,余为妇”,正面左鼓部铸铭二行5字:“为夫,余图片显(?)下(缺失)”,背面钲部铸铭一行3字:“辟,恭畏”,背面右鼓部铸铭二行6字:“俦公及我大夫,”,背面左鼓部铸铭二行7字:“龖龖豫政,作辝邦”。通高23.5、钟高19.2、舞修12.5、舞广9.1、铣间14.6、鼓间10.1厘米,重3050克(拓片一八;摹本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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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22,正面钲部铸铭一行4字:“家。余择辝”,正面右鼓部铸铭二行6字:“吉玄镠黄镈,用”,正面左鼓部铸铭二行5字:“自作宗彝龢”,背面钲部铸铭一行3字:“钟,以乐”,背面右鼓部铸铭二行6字:“好宾嘉客,父兄”,背面左鼓部铸铭二行6字:“及我大夫,用考”。通高21.4、钟高17.3、舞修11.4、舞广8.4、铣间13、鼓间9.3厘米,重2390克(拓片一九;摹本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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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17,正面钲部铸铭一行3字:“用享,受”,正面右鼓部铸铭二行4字:“福无疆,羼”,正面左鼓部铸铭二行4字:“其兮龢,休”,背面钲部铸铭一行3字:“淑孔煌,”,背面右鼓部铸铭二行5字:“大夫庶士,斋”,背面左鼓部铸铭二行4字:“翼酬献歌”。通高20.7、钟高16.8、舞修10.9、舞广8.1、铣间12.8、鼓间8.9厘米,重2240克(拓片二〇;摹本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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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18,出土时正鼓部有缺失,两侧铣部有裂缝。正面钲部铸铭一行2字:“舞,宴”,正面右鼓部铸铭二行4字:“喜饮食,赐”,正面左鼓部铸铭二行4字:“我霝终黄”。通高19.8、钟高15.9、舞修10.3、舞广7.6、铣间12.9、鼓间8.3厘米,残重1930克(拓片二一;摹本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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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16,正面钲部铸铭一行2字:“耇,用”,正面右鼓部铸铭一行2字:“受宝”,正面左鼓部铸铭一行2字:“福,其”。通高15.9、钟高12.6、舞修8.4、舞广6.2、铣间9.7、鼓间6.8厘米,重1160克(拓片二二;摹本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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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40,正面钲部铸铭一行2字:“万年”,正面右鼓部铸铭一行2字:“毋改,”,正面左鼓部铸铭一行2字:“至于”。通高14.6、钟高11.6、舞修7.7、舞广6.1、铣间9、鼓间6.6厘米,重1110克(拓片二三;摹本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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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941,正面钲部铸铭一行2字:“孙子,”,正面右鼓部铸铭一行2字:“庶保”,正面左鼓部铸铭一行2字:“用之。”。通高13.9、钟高10.8、舞修7.4、舞广5.5、铣间8.7、鼓间6.1厘米,重1030克(拓片二四;摹本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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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马器

车辖 1件(M16902)。出土于椁室东南盗洞内。出土时通体有灰绿锈,保存完整。辖首作浅浮雕兽头,兽头两侧有一个弧形连通穿孔,内侧呈弧形,凹面含軎,顶面平,辖身作长方条形,键尾平齐,尾部有一个长方形销孔。辖首饰浅浮雕兽面纹。通长8.1、键长6.3、键宽1.9~2.2、厚0.9~1.2、辖首高2.55厘米,重161克(图一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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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用器

 1件(M16925)。出土于椁室西南部,倒地放置,通体有绿色锈,盖残破,器身保存完整。器形较小,有盖,两面平,中央有一个半环形钮,盖的一侧有一个长方形钮,钮中部有一个不规则的圆孔。器为敞口略外张,方唇,束颈,折肩,最大腹径在肩部,圆腹下收,大平底,肩部有对称梯形双耳。通盖高8.2、盖径7.7、盖厚0.2、器口径7.7、肩径10.2、腹深6.7、底径6.9厘米,重350克(图一一,2)。

5.其他

编铃 6件。出土于椁室东部偏北棺椁间。出土时倒地平放,通体有灰绿色锈,除1件钮折断外,其余保存完整。同出6件,形制、纹饰相同,大小相次(表一)。立钮,平舞,舞面椭圆形;铃体扁圆、筒形、合瓦状,上窄下宽,鼓部内凹呈弧形,两铣略长,铣边有棱,铃口内斜未打磨,唇沿内壁加厚,截面呈三角形。铃体正反两面均饰“S”状卷云纹组成的倒置细阳线兽面纹。M1694,铃腔内放置有舌,舌一端椭圆形,另一端呈环形,铃腔舞部内侧未见铃与舌连接痕迹。通高15.1、钮高2.4、舞修7.8、舞广5.8、铣间9.2、鼓间6.6、舌长4.2厘米,铃重970、舌重20克(图一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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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饰 2件(套)。1件(套)出于椁室西部棺外侧,正在实验室清理中;1件出于椁室东南部盗洞内,破损为若干小残片。M16903,由2~3层铜皮叠压而成,每层铜皮厚约0.02厘米,先在2~3层铜皮相对应位置钻孔,后通过长约8.6、宽约0.03厘米的小铜条缠绕2圈半固定。最长7.9、宽6.4厘米(图一一,4)。

(二)陶器

 3件。出土于椁室西南部,同出3件。M16931,出土时残破为若干片,不能修复。泥质灰陶,轮制。器为卷沿,方唇,束颈,折肩,圜底。肩部饰三周凹弦纹,下腹及底饰绳纹。复原口径18、腹径28、底径11.5厘米(图一一,6)。M16933,出土时残破呈粉状,缺失较多,不能修复。根据残存的碎片及痕迹观察,器为夹细砂红陶,小口,沿外翻,圆唇,束颈,溜肩,最大腹径在肩部,圆腹下收,平底。颈部以下饰竖向细绳纹。陶质较软,火侯不高,轮制。通高约24、口径约13、肩径约17厘米(图一一,7)。M16932,出土时残破呈粉状,不能修复。夹砂红陶,小口,沿外翻,圆唇,束颈。残高4.2、复原口径12.6厘米(图一一,5)。

(三)玉石器

10件(套)。器类有瑗、璜、蚕、管等。

玉瑗 1件(M16936)。出土于棺内东部左侧,出土时通体粘附有朱砂痕迹,边缘略有缺失。墨玉,青黑色,不透明。器呈圆形, 整块片玉制作呈环形;瑗体两面平整,厚薄略有不匀,中部有个两面钻圆形大好孔。片切割,通体抛光。直径9.5、好径4.6、肉宽2.46、肉厚0.5~0.6厘米,残重75.8克(图一二,1;图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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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璜 1件(M16934)。出土于棺内西侧,两面粘附有朱砂痕迹,一角有残缺。青玉,灰白色,半透明,受沁有灰色斑。器呈半圆形,约为圆环的二分之一,片状,外侧较薄单面刃,两端平齐各有2个双面钻圆形穿孔,穿孔一侧各有1个“V”型缺。一面局部饰勾连云纹。片切割,平雕,双面钻孔,通体抛光。长13.3、宽3.6、厚0.14~0.22厘米,残重33克(图一二,2;图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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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形玉佩 13件。出土于棺内东南侧,与料珠伴出。青玉,青白色,半透明,受沁有灰褐色斑。圆锥体,呈蚕形,体有6~8道摺皱,下颌有一单面钻小穿孔。体饰凹弦纹。圆雕,通体打磨抛光。M16939-1,通长1.69、头高0.4厘米,重0.49克(图一二,3;图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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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瑙管 1件(M16942)。出土于棺内中部,与长方形佩饰伴出,出土时一端有缺失。桔红色,一端有黑灰色沁,橄榄形,竹节状,中间粗两侧渐细,两端平齐,中部有一竖向两端钻圆形穿孔。圆雕,通体抛光。长2.5、最大径0.9厘米,残重2.6克(图一二,4)。

戈形玉佩 1件(M16947)。出土于M16927铜盘填土中。青玉,青灰色,微透明,受沁有白色斑块,扁平体,长条形,整块玉片制作成戈形,三角形锋,直援,援中一面有脊一面平,上侧较厚无刃,下侧单面刃,无阑,长方形直内较短,内尾中部有一个弧形浅槽,援末一侧有1个弧形凹缺,另一侧有2个长方形凹槽。片切割,通体抛光。通长9.95、援长9.7、援宽1.5、援厚0.35、内长0.25、内宽1.05、内厚0.28厘米,重9.9克(图一二,5)。

叶形玉佩 1件(M16937)。出土于棺内东部南侧,与玉瑗伴出。青玉,灰白色,半透明,受沁大部呈黑灰色。器呈菱形,叶状,片切割,厚薄匀称。一面中脊起棱、两侧下折,另一面两侧内折呈斜面,两端各有1个单面钻穿孔。片切割,单面钻孔。通体打磨抛光。长5.25、最宽2.4、厚0.12厘米,重2.3克(图一二,6)。

长方形玉佩 1件(M16935)。出土于棺内中部偏西。白玉,灰白色,半透明,边沿有黑灰色沁。器呈长方形,其中一侧较薄略弧,片状,厚薄不匀。四侧各有2个大小不等的凹缺,两端各有2个单面钻穿孔。一面饰云纹,另一面无纹饰。片切割,背面残留有三条切割痕迹,单面钻孔,平雕,打磨抛光。长3.7、宽3.15、厚0.3厘米,重7.8克(图一二,7)。

玛瑙珠 15件。出土于棺内东南侧,与料珠伴出。同出5件,4件为橘红色,1件略扁为暗红色。圆柱体,半透明,两端平齐,中心有个竖向单面钻穿孔。通体抛光。M16948-1,高0.8、直径0.9厘米,重1.26克(图一二,8)。

石料珠 14件。出土于棺内东南侧,与玛瑙珠伴出。同出4枚,形制相同,大小各异。灰白色,器呈圆形,算珠状,两侧略细,腰部起棱,中心有一纵向穿孔。通体磨光。M16938-1,长1.2、最大径1.2厘米,重1克(图一二,9)。

编磬 1件(套)(M16943)。出土于椁室东北角,5~6块叠压为一堆,腐朽较甚,形制及大小不明,目前正在实验室清理中。

(四)漆器

漆器残片 2件。1件出于椁室北部编钟西侧,另1件出于棺西侧。均整体打包实验室清理中。

三、结语

(一)墓葬年代及墓主身份

1.墓葬年代

M169出土的盖鼎与随州东城区八角楼墓葬出土铜鼎[1]形制、纹饰相似,无盖鼎形制与枣阳郭家庙B型铜鼎(GM61[2]形制形同,仅上腹部纹饰有所差异。M169铜盘、铜簠及铜缶与淅川下寺M7出土的铜盘、铜簠、铜缶[3]形制纹饰相近,M169铜盘耳部内侧饰重环纹显示出年代稍早的风格。墓葬出土的铜簋耳下有珥、圈足下附3扁足,形制与随州何店出土铜簋[4]相近。铜匜的形制与苏家垄M85铜匜[5]形制相同,只在细部纹饰上有所差异。M169所出镈形钮钟与钮钟的形制纹饰均与同一墓地M190所出的镈形钮钟、钮钟[6]相同。

M169出土的青铜器纹饰以细密缠绕的蟠虺纹为主,也见有相对较早的垂鳞纹和重环纹等纹样,器物组合及形制与枣阳郭家庙、京山苏家垄等地曾国墓葬大致相同,只是在纹饰的组合上有所不同,在器型上出现楚文化典型器物铜缶,这是前期墓葬中所不见的新器类。

综合上述对M169随葬青铜器形制及纹饰的分析,我们推测其年代大致在春秋中期早晚段之间。

2.墓主身份

M169为带斜坡墓道的“甲”字形墓葬,墓葬全长约15.2、墓室东西长6.4、南北宽5.4米,是整个枣树林墓地规模最大的墓葬之一,出土铜礼器组合为鼎、簋、簠、盘、匜、缶,其中鼎的数量至少为5件,另随葬有编钟19件。M169出土的无盖鼎、铜匕、铜簋、铜簠及编钟上均有铭文“加芈”,盖鼎、铜盘、铜匜及铜缶上铭文“楚王媵…芈加”;M169位于M168(曾侯宝)北约11.5米处,从埋藏位置看两墓应为夫妻异穴合葬墓。从墓葬规模、埋葬位置、随葬器物及作器铭文来看,M169是整个墓地等级最高的墓葬之一,墓主为曾侯宝夫人芈加,亦可称加芈。

(二)学术价值

M169是目前所见春秋中期侯级墓葬中保存较好、出土随葬器物丰富且组合较为完整的一座,其时代清晰、墓主国属及身份明确,为考古学诸多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材料,在两周考古学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编钟铭文“帅禹之堵”“以長辝夏”,可与传世豳公盨、秦公簋、叔夷镈的“禹”“夏”铭文相印证,反映了春秋时期不同文化区域对“禹”和“夏”的共同认知,为研究中华文明起源问题提供了新材料。

编钟铭文“余文王之孙,穆之元子,之邦于曾”等,涉及曾国是文王之后的新材料,可与曾侯與编钟铭文“稷之玄孙”“左右文武”对照,从铭文记载的角度辨析周代从“稷”到“文” “武”的世系,为建立曾国世系提供了最直接重要的铭文资料。

芈加铜器铭文“楚王媵随仲芈加”,与同一墓地M191铜器铭文“楚王媵渔芈”、“唐侯制随”等铭文[7]相互印证,充分证明曾即为随,从而为学术界长期争论不休的“曾随之谜”画上了句号。

编钟铭文“楚既为忒,吾徕匹之”“复其疆鄙”等反应了及其丰富的曾、楚历史文化信息;墓葬出土的铜缶说明在此时曾国的随葬习俗已受到楚文化的影响,对研究曾国从“左右文武”到“左右楚王”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墓主的私名在楚王媵器上铭文为“芈加”,自作器上铭文为“加芈”,一人两名的称呼与“曾” “随”一国两名的情况相似,为研究春秋时期社会历史风俗提供了新材料。

附记:本项目发掘证照为考执字(2018)第193号。本文是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湖北随州枣树林春秋曾国墓地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和研究”(项目编号21&ZD236)的部分研究成果。枣树林墓地发掘项目负责人为郭长江,参加M169发掘的人员有:陈虎、李晓杨、宋有志、王新柱、刘申迪、张璐赟、冯春远等。冶金分析由北京大学张吉等完成,实验室考古由山东大学朱磊等完成,器物卡片由左德田制作,器物摄影由杨力、项军完成,线图由王新成、武保林绘制,拓片由余霜、朱喜梅制作。发掘期间国家文物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一批专家学者莅临工地指导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发掘工作得到了国家文物局、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随州市博物馆、曾都区考古队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执笔者:郭长江   李晓杨  王玉杰


附录:

今见枣树林墓地M169被盗青铜礼器简介

一、加芈鼎

1.随州市公安追缴3件,现保管于随州市博物馆(随州市博物馆等:《追回的宝藏》,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

2.国家博物院收藏1件(于璐:《中国国家博物馆藏楚王鼎》,《书画世界》,2019年第5期)。

3.湖北省博物馆收藏1件(苏昕、翁蓓:《试论随仲嬭加鼎反映的等级身份》,《江汉考古》2017年第4期)。

5件鼎分为盖鼎和无盖鼎两种,其中无盖鼎3件,形制及纹饰相同,大小相次,铭文为“加芈之行鼎其永用之”。盖鼎2件,形制及纹饰相同,铭文为“唯王正月初吉丁亥楚王媵随中芈加飤緐其眉寿无期子孙永宝用之”。

二、“加芈”簋

随州市公安追缴3件,现保管于随州市博物馆(随州市博物馆等:《追回的宝藏》,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

三、“加芈”簠

随州市公安追缴2件,现保管于随州市博物馆(随州市博物馆等:《追回的宝藏》,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随州市博物馆。另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查《江汉考古》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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