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水利工程遗产中,灌溉工程遗产是分布最广、数量最多、类型最丰富、最具代表性的一类。灌溉工程遗产有着显著的整体性特征,从传统灌溉的内涵来看,其不仅包括将水资源输送灌溉到农田,也包括农田排涝、土地整治等保障农业生产水土条件和水安全的水利工程措施,传统灌溉工程也往往兼具综合效益。灌溉工程遗产构成体系遵循完整性原则,包括工程遗产和相关的非工程遗产要素,其价值也具有多元的特性。灌溉工程遗产保护须在综合评估其各方面现状问题基础上,全面系统保护遗产要素,统筹实施各类遗产保护措施。灌溉工程遗产的整体性特征和整体性保护有其典型意义,对其他类似文化遗产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灌溉工程遗产;水利遗产;水利史;水文化;整体性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支撑并伴随着中华文明的起源与发展。中国水利建设发展历史悠久,“除水害、兴水利”,五千多年来建设的各类水利工程数不胜数,不少工程延续运用成百上千年,至今仍在发挥作用,留下了为数众多的水利工程遗产。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古国,农业的发展离不开灌溉工程的支撑,灌溉也成为古代中国“兴水利”的主要方面。灌溉工程遗产是水利工程遗产中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类型最丰富的一类。2014年,国际灌溉与排水委员会正式启动“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评选,由此开启了国际、国内系统开展灌溉工程遗产挖掘、保护与研究的新阶段,灌溉工程遗产也因此成为社会公众关注度最高的一类水利工程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的整体性特征显著,其保护也应遵循整体性原则。
一、灌溉工程遗产的整体性特征
基于对传统灌溉内涵的整体把握,系统构建完整的灌溉工程遗产构成体系,多方位阐释灌溉工程遗产价值。
1.传统灌溉工程内涵需要全面认知
现代灌溉一般仅指将水资源人为输送到田地服务农业生产,狭义的灌溉即“利用人工设施,将符合质量标准的水,输送到农田、草场、林地等处,补充土壤水分,以改善植物的生长发育条件。灌溉的主要对象是农作物,故又称作物灌溉或农田灌溉”[1]。与现代灌溉的“狭义”内涵有所差异,中国古代“灌溉”是广义的概念,指的是通过工程措施改良区域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条件、调节农田水熵环境,为农业开发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水资源安全综合保障。除常见的引水灌溉工程之外,也包括各种形式的农业排水及圩(围)田、梯田、垛田、砂田、㘰田等特殊田式的灌溉排水工程体系,其内涵大体相当于“农田灌排”或“农田水利”。传统的灌溉与排水一同作为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水利手段,在工程层面很多时候并无显著界限。基于对传统灌溉工程内涵的认知,灌溉工程遗产应即具有历史价值的各类传统灌溉(含排水)工程设施体系。国际灌溉与排水委员会设立的“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其表述定位中也包括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排水工程设施[2],且在已公布的遗产名录中已有多项以排水为核心的水利工程列入。
为更深入、全面、系统地认知传统灌溉工程的内涵,笔者将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灌溉支撑体系分解为三个层次的组成[3]:一是作为灌溉支撑体系核心的灌排工程设施;二是作为灌排工程直接调控对象的水资源;三是作为灌排工程直接服务对象的农业土地。传统灌溉的职责范畴往往不仅仅是围绕灌排工程设施的建造、运行、维护等,很多时候也包含对要调控和利用的水资源的汲取(如井、坎儿井等),以及对所浇灌的农业土地的整治(如淤灌肥田或压碱等)甚至“制造”(如梯田、圩田、垛田、葑田等)。水资源和土地这两个层面的工程设施,往往与灌溉排水工程设施紧密关联、合为一体,或者是缺一不可、缺一不成,要作为一套完整的有机体来看待。因此,研究和梳理传统灌溉工程体系时,视野不能仅仅局限在灌溉排水工程设施的环节,而须从“工程–水–土地”三个层面全面认知其体系与特点。
从功能发挥的角度来看,很多传统灌溉工程都具有综合效益,如都江堰除灌溉外还兼有防洪、水运等效益,桑园围除灌溉排水外兼有防洪挡潮、水运等效益。有些水利工程最初建设时并非灌溉工程,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增建了灌溉设施、拓展了农业灌溉的功能效益,甚至最终灌溉成为其主要功能,典型的如灵渠。灌溉工程设施体系的发展变迁特别是工程组成的调整运行方式的变化,跟工程功能效益的发展变化直接关联。功能效益的综合,有时会反映在工程设施的调整和运行方式的改变上。因此,对具有综合水利效益的工程分析其作为灌溉工程遗产的特性,须综合考虑其不同水利功能的关联关系和演变发展的历史过程,以更科学、准确、系统地了解遗产的工程和技术特点。
2.灌溉工程遗产体系需要整体构建
灌溉工程遗产作为一套系统或一个完整体系,是由能够完整表征或承载其遗产价值的各个构成要件所组成。从工程的视角看,它通过一套以“灌溉”为核心的完整水利工程体系,针对其所在的特定农业环境条件,在其所存续的历史时期,能够实现灌区农田灌溉效益的完整发挥,缺少任何一件工程设施都不能完整、充分实现其有效的灌溉效益,在架构其历史灌溉工程体系时要以此为原则标准。从遗产的视角看,灌溉工程遗产的组成部分除了历史灌溉工程设施遗存之外,还应包括能够证明其历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价值的一些非工程设施遗存,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的碑刻题刻、历史文献档案资料、水利工程管理建筑或相关设施、与工程有区位和年代相关性的古桥古树等,以及遗产所承载的传统灌溉水利科学技术、灌溉工程及用水管理制度、水事民俗节庆等各类相关非物质遗产要素。
(1) 工程遗产构成要素
对一项灌溉工程遗产来说,具有历史价值的灌溉工程设施体系是核心构成。历史灌溉工程设施体系包括工程设施及相关遗址、遗存,其构成要反映出历史时期能够正常发挥灌溉功能效益的相关水利工程设施的总体框架,体现出工程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不同灌溉类型,其工程设施体系的具体构成也有差异,大体可以分为如下2类:
1) 引水灌溉类。一般引水灌溉工程体系主要包括如下几个主要部分:
①取引水工程枢纽。地表径流的有坝引水枢纽一般包含拦河堰坝或闸、进水闸或口、冲砂闸、泄洪闸(或堰顶溢流),有的还有通航筏道或闸门、坝上下游的导流堤;无坝引水枢纽一般包含引水口工程、进水闸、泄洪闸或堰,有的还有引水导流工程设施。蓄水灌溉工程则以河道内的库容或河道外的陂塘为核心调蓄空间,经过调蓄后为灌区农田的灌溉供水,其引水枢纽一般包括挡水堰坝、蓄水库、泄洪闸或堰、冲砂闸、灌溉引水闸、通航闸及导流堤、引水口下渠道上的排洪泄水设施等。为保障引水渠道的防洪安全,一般在进水口下不远处的渠道上设置退水泄洪闸或堰及道,其选址一般距离自然河流的横向长度较短,高差较大,泄洪排水能力强,若其与渠首距离很近,一般也归属引水枢纽的组成内。对于引地下水灌溉的,其取引水枢纽一般包括集水建筑物、调蓄池、提水工程设施等的全部或部分。
②灌排渠系及渠系建筑物。灌溉渠系用于将取引水获得的灌溉用水输送到灌区农田,对于有渍涝等威胁的灌区一般还建有排水渠系,也有些灌区的部分渠道兼具灌溉和排水功能。渠道有挖方、填方,堤防、护岸工程除了砌石、土堤之外,在险工段往往还有丁坝、磨盘坝或抛石、埽工等工程设施,有些地区的堤岸防护还采用植柳、挂淤等生物性防护工程。渠系建筑物主要用于调节灌溉和排水的分配、跨越沿线一些节点障碍等,主要有节制闸或堰、分水闸、退水闸、渡槽、平交或立交型式的水系交叉工程设施、涵洞、跌水、虹吸等工程型式,在局部土地高程高于渠道的地方还会设提水工程设施。
③渠系上或灌区内的调蓄湖塘。与渠系相沟通,主要用于灌溉用水的调蓄,提高灌溉保障率。
④附属或附加的工程设施。如水尺、水则、量水堰等为灌溉调控提供定量依据的水位水量监测设施,卧铁等为渠道疏浚提供参照标准的辅助设施,分水比例的控制设施等。对于以灌溉排水功能为主、兼有其他效益的灌溉工程,常见渠首或渠系上设有兼有功能的水车、水碾、水磨等工程设施,为沿线村庄农户生活方便取用渠道水而设置的埠头,通航渠道上的码头等设施,这些也属于附加在其灌排工程体系上的工程设施。
2) 特殊田式灌排类。有些特殊田式的灌溉工程体系与一般的引水灌溉类似,如梯田、砂田,只是土地形态不同或额外增加一些保墒手段。但对于圩(围)田或具有圩(围)垸特征的农业区,其灌排工程体系有着独特组成特征。
单体的圩垸或基围,其灌排工程体系主要包括(圩)围堤、围内灌排渠系、闸涵等灌排控制工程等,围内农田灌溉除了自流之外有时还需要提水,甚至提水直接灌入农田(即没有输水渠道等设施)。溇港或塘浦圩田灌排体系内包含有多个圩田单元,对于整个区域来讲,灌排工程体系一般分为两个层次:区域性骨干灌排渠系及其控制工程、骨干渠系间的单体圩田群。骨干渠系及其控制工程主要解决区域宏观的防洪排涝问题,为区域农业和灌溉创造水环境条件;每个圩的水利工程体系及其运行调度相对独立,但均与骨干渠系沟通,分别解决各自控制区域内的农田灌排问题。二者缺一不可,构成一套完整的“灌区”灌排工程体系。
在一些滨海滨湖滨河的农业区,海塘、湖堤、河堤是为区域土地与农业生产防洪防潮安全的基础,是区域的“围堤”,应也作为区域灌溉工程体系的一部分。
(2) 非工程遗产构成要素
灌溉工程遗产的相关历史文化遗存,主要是指灌排水利工程设施之外的能够证明灌溉工程历史、科技、文化的历史文化遗存,一般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1) 水利管理机构建筑设施。主要指灌排工程的历史管理机构建筑或辅助管理的一些设施的遗存,如堰公所、堰工局等历史建筑及有关的办公设施等。
2) 古桥、古树或其他与历史渠系位置走向有直接关联的历史遗存。对于历史渠道如何证明其历史年代,除了堤防护岸衬砌等构筑物的历史特征之外,渠道上的古桥、护堤树等也是一类能够见证渠道历史不晚于古桥年代或古树树龄的遗存。除了古树、古桥之外,能够印证历史文献中关于古渠线路或走向文字记载的一些作为“参照系”的历史遗存如古庙、古建等,即使与水利文化无关,也应作为灌溉工程遗产中相关历史文化遗存的组成部分。
3) 碑刻档案古籍。主要是指记录有历史灌溉工程设施相关工情、水情、管理、技术、文化等信息的碑刻、题刻、古籍善本、档案及有关的宗族家谱,各类官方或民间的有关票证等。
4) 水神崇拜祭祀建筑设施。古代灌溉工程往往配套建有堰庙、渠庙或各类水神庙等专属的水神崇拜祭祀建筑,或纪念对工程有突出贡献的治水人物,或祭祀通用水神祈求江河安澜风调雨顺,在工程设施的险要堤段往往还会设立铁牛、石犀等镇水兽,它们不仅是传统灌溉水利文化的体现,很多时候水神庙也是灌溉管理议事的场所甚至管理机构的驻地,公共工程管理制度的权威和官方与民间共同管理的权责划分通过祭祀仪式将其神圣化,对突出贡献者的纪念也会发挥榜样作用。传统灌溉工程的水神崇拜不能简单地用“封建迷信”来评价,它们与水利管理密切相关,相关的历史遗存也是灌溉工程遗产的构成要素。
3.灌溉工程遗产价值需要多元阐释
灌溉工程遗产的价值是多方面的,除了与其他文化遗产同样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之外,现实的灌溉排水等水利效益、突出的水利科学技术和生态价值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灌溉工程遗产的价值评价主要用于综合表征遗产保护的现实意义及必要性。灌溉工程遗产价值的阐释,一般应从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技价值、生态价值、现实效益5个方面展开[3]。
灌溉工程遗产历史价值的内涵,主要体现在遗产工程本身的历史发展演变脉络及其规律特征,灌溉工程对农业经济和对区域及国家发展进程的持续支撑与重要意义,见证农业经济发展、区域甚至国家社会发展、人类文明发展历程的属性,以及对工程所在区域自然地理环境变迁历程的见证等方面。
灌溉工程遗产的文化价值,主要体现在该灌溉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在工程影响区域所衍生出的特色用水民俗文化及其载体,灌溉工程的建设运行衍生出的区域特色文化现象及其载体,灌溉工程设施所代表的区域或民族文化(文明)烙印,独具特色的工程或灌区水神崇拜与祭祀民俗文化,灌溉工程成为区域甚至民族或国家的文化标志或标签、符号,灌溉工程水利文化向区域之外的传播和影响力,与工程有关的历史名人、历史文学艺术作品等,灌溉工程所承载的区域或民族治水哲学或自然观、工程观与价值观等方面。
灌溉工程遗产的科技价值,主要体现在灌溉工程所应用、反映出的优秀传统治水哲学理念、思想智慧和策略方法,灌溉工程体系的规划、工程结构设计的科学性和其所承载的传统水利工程技术的创新性与代表性,灌溉工程设施建设、运行的科技内涵及其在所处时代的先进性,灌溉工程管理及用水管理的传统制度、机制及其有效性、科学性和延续性,灌溉工程长期可持续运营的效益、成就及技术特性,灌溉工程所采用的独特传统水利科技及其对所在区域和其他地区的传播与影响等方面。
灌溉工程遗产的生态价值,主要体现在灌溉工程设施体系的建造和长期运行对区域自然环境与生态系统的影响,包括所发挥的治理、修复、改良优化或不可替代的维系及其所产生的实际效益,灌溉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的生态理念及长期运行对环境生态的低影响特质,灌溉工程传统结构、材料、构件的生态环境友好特性等方面。
灌溉工程遗产的现实效益,主要体现在工程的历史及现状农业灌溉排水效益,历史及现状的防洪、城乡供水、航运、水能利用等其他水利效益,工程特色文化品牌、特色旅游的商业效益,遗产特色景观、展陈传播、科普教育等社会效益等方面。
二、灌溉工程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在充分把握灌溉工程遗产整体性特征基础上,须对其进行整体性保护,主要落实在对遗产现状问题的综合评估、遗产对象要素的系统保护、保护措施的统筹落实上。
1.遗产现状问题必须综合评估
全面综合评估遗产现状及问题,是科学实施遗产保护和管理的基础。现存的灌溉工程遗产中相当一部分仍在发挥水利功能,在灌区或者灌溉工程体系中往往历史各时期的工程设施与现代新建的交杂并存,农业灌溉功能也往往与其他水利功能相互交叉,功能和用水有时会统一调度。灌溉工程遗产的构成要素复杂多样,既包含在用的水利工程,又包含各类废弃的遗址、遗迹;既包含水利工程设施,又包含非水利的工程设施及非工程;既包含物质类遗产,又包含非物质类遗产。灌溉工程遗产在地域空间上往往分布比较分散,点状、线状和面状的遗产都有,在地面的、地下的、水下的遗存也往往都有。灌溉工程遗产的管理一般都涉及水利、农业、文物保护、档案乃至旅游、交通等多个部门,规模较大的灌区往往还涉及跨层级、跨地区管理。这一系列的复杂情况,对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在操作层面产生广泛影响。
灌溉工程遗产的现状评估主要针对遗产的保护现状情况及问题进行系统评价,要以现状调查为基础,主要针对涉及遗产现状遗存情况及保护工作情况,对遗产构成要素及遗产整体进行分项和综合评估,摸清遗产现状基底和保护工作基础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保护工作的系统开展提供基础依据。现状评估主要须从遗产保存、遗产保护、遗产管理、遗产利用、遗产展示、遗产研究等6个方面系统展开[4]。
遗存现状主要调查分析遗产构成中历史遗存的数量与分布;灌排工程体系历史格局的整体情况;各构成要素本体保存情况,历史形貌保存完好/损毁/废弃/改建/遗址等状态;遗存建筑设施的历史年代。
保护现状主要调查遗产整体或构成要素中是否有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级别,保护范围划定、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情况;遗产整体或构成要素中是否有列入其他文化遗产名录、保护名单等,保护范围划定和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情况;遗产工程体系构成中的各项水利工程设施及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的保护情况;保护责任单位、责任人情况等;制定实施相关的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等情况。
管理现状主要调查分析文物、水利工程、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等遗产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对遗产分别实施行业管理的责任单位、管理依据、管理职责及目标等;各管理部门是否有协调机制、共同管理的制度等,以及其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
利用现状主要调查分析遗产目前灌溉排水功能效益,以及其他水利功能效益发挥情况;遗产整体或构成要素中是否有农业示范区、旅游景点或风景区,以及其功能效益;遗产整体及构成要素的其他功能效益。
展示现状主要调查评估依托遗产本体及价值,面向社会公众所发挥的展示科普教育等社会文化服务功能,具体包括:遗产现场展示解说设施情况;遗产整体或构成要素的专题博物馆、展陈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室内展馆数量、分布、规模及开放参观实施效果情况;依托遗产构成要素建成的文化公园、风景区、绿道中有关遗产历史、科技、文化等展示宣传教育设施的布设情况;是否是水情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展示宣教平台,以及平台的级别和发挥其功能的规划及实施情况。
研究现状主要调查分析关于遗产工程、历史、文化的历史文献资料整编、研究专著、论文等成果出版发表情况;关于遗产构成要素的考古调查、考古发掘及成果等情况;针对遗产保护利用管理的应用基础与技术研究等情况。
通过对灌溉工程遗产现状的综合评估,可以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遗产现状保护的情况及问题,以便为系统谋划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引。不同的灌溉工程遗产各方面的现状必然会有差异,若要横向对比不同灌溉工程遗产项目现状条件的优劣,可针对这6个方面分别评估、综合评判。
2.遗产构成要素必须系统保护
遗产保护对象的界定,是具体实施遗产保护工作的基础。灌溉工程遗产的系统保护,不仅要针对遗产构成要素各物项实施整体保护,也要对遗产特征、价值与内涵、遗产历史风貌一并保护。对这些不同类型的保护对象,有着不同的保护要求和保护的着眼点。
(1) 遗产构成要素的保护
灌溉工程遗产的保护对象是遗产所有构成要素,它们是遗产本体,也是遗产历史信息和遗产价值的物质载体。遗产构成中的历史灌溉工程设施,要以保障工程安全、保存历史信息为首要目标。仍在发挥水利功能的要维系其功能,其保护工作与措施要整合纳入灌区水利工程保护工作体系,允许防汛抢险、清淤疏浚、结构除险加固等必要的结构维修工程,但要遵循对历史遗存的“最小干预”,以尽量避免维修工程破坏历史遗存、损失历史信息为基本原则,更要避免盲目改扩建;结合工程维修建设,可将已经现代化改造的历史工程设施适度恢复其典型历史形貌。
(2) 遗产工程特征的保护
传统灌溉工程设施的基本特征包括工程宏观体系格局、具体工程设施的结构型式及材料工艺等,它们是灌溉工程遗产科技价值的体现。迫不得已情况下的工程维修、建设等工程,要注意保留或标示工程体系历史格局,以及传统工程结构型式和传统材料构件、传统建造工艺等工程历史特征。建立遗产的工程特征档案数据库,系统研究梳理不同历史时期代表性工程布局、工程设施形貌、工程结构型式、工程材料构件、工程运行管理等典型特征,以数字化形式进行保存。要系统挖掘和总结传统灌溉工程的治水理念、科学技术中优秀的经验与失败教训,供现代水利建设和灌溉发展学习、借鉴。
(3) 遗产价值与内涵的保护
对于灌溉工程遗产所蕴含的历史、科技、文化价值等的保护,主要是通过系统深入挖掘其内涵,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系统展示传播,其中可学习、借鉴的历史经验要科学传承、推广。
(4) 遗产灌区历史风貌的保护
遗产灌区有其文化景观层面的历史风貌,其中蕴含着灌区的历史特征信息,影响人们对遗产外在特征的直观感受,要对遗产灌区内基础建设可能产生的历史风貌影响进行科学管控,特别是在遗产的关键节点区域,控制或约束与遗产历史风貌不协调的过度开发建设。
3.遗产保护措施必须统筹落实
灌溉工程遗产要实施“可持续保护”,总体目标主要包括保障遗产工程的结构安全和运行安全,保障灌溉功能的持续发挥,保障水资源和灌区的水环境优良、水生态和谐,真实、完整、科学、可持续地保存、保护遗产及其价值;在此基础上充分、有序发挥遗产的综合功能,特别是提升其潜在的生态文化景观功能、特色历史科技文化展示传播教育等社会服务功能,培育遗产文化品牌,发挥其商业价值,通过遗产的合理综合利用促进灌区乡村振兴和社会经济、生态文化高质量协调发展,以此保障对遗产的可持续保护,实现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统一。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统筹实施保护措施、利用措施和管理措施。
(1) 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主要是保护遗产及其特征、价值不受自然及人为损害。首先是保障遗产工程的结构安全特别是防洪安全,洪水威胁是灌溉工程遗产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要加强防洪“四预”管理和结构维护。要明确界划遗产的保护范围、系统设立保护标识,加强保护监测,多种手段保存历史信息。对损毁或局部损毁的遗产设施进行适度修复。实施保护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
(2) 利用措施
对灌溉工程遗产等“活态”遗产来说,对其科学利用、延续遗产生命往往是最好的保护。首先是保障遗产的灌溉等水利功能可持续发挥,在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中注重对历史信息的保护。要以发挥遗产的文化品牌效益和社会文化服务功能为侧重,通过遗产展示体系建设及对其历史文化科技资源的深度挖掘,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展示灌溉工程遗产历史文化、水利科技、效益价值,充分发挥其科普宣教功能,提升遗产国内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构建包括遗产互联网传播、场馆集中展示和遗产本体实地展示相结合的立体化展示平台,形成多渠道、多形式、互为补充的灌溉工程遗产文化科普展示教育体系。
(3) 管理措施
完备有序的管理体系是遗产能够得到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基本保障。相当比例的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管理机构集水利工程管理和文化遗产管理职责于一身,应明确其保护传承历史文化的法定职责。要建立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专项规划、技术标准在内的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的制度保障与支撑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确立涉遗事项的协调合作及决策机制,保护利用工作的科技支撑机制。要强化基础研究支撑,以专业研究指导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工作。
三、结语
灌溉工程遗产具有显著的整体性特征,其整体性保护有着独特的代表性意义。灌溉工程遗产是典型的复合型遗产,构成体系复杂、要素多样,它们的核心构成是历史灌溉工程设施,同时也包含有“非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灌溉工程遗产的内涵具有“自然环境–水利工程–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历史文化”五位一体的特点,要从这五个方面进行系统挖掘和阐释。灌溉工程遗产在水利工程层面,既包括历史水利工程设施及其相关的遗存、遗址、遗迹,也包含相关的管理建筑、水神崇拜等非水利工程设施或遗址、遗存,这些物质类遗产同时还依附着丰富的水利历史科技、文化等非物质形态的遗产,它们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组成一套不可分割的水利遗产体系。
灌溉工程遗产须针对其整体性特点实施整体性保护。因为灌溉工程遗产兼具“工程”与“非工程”、“物质”与“非物质”两方面的双重属性,同时具有复合性、发展性、复杂性的构成与演变特征,在其历史时期和现状情况下其功能也往往都是综合性的,除了服务于农业的灌溉、排水之外,很多还兼具防洪、供水、航运、水能利用、水环境水生态调节及文化景观等水利功能,对其实施保护要统筹兼顾这些特点和情况,并统筹考虑遗产的保护、利用、发展及管理,整体考虑、综合施策、协调行动。对灌溉工程遗产的不同构成要素要分类施策、分项施措,综合考虑遗产对所在区域生产生活的历史与现实价值,协调好遗产保护与现状及未来活态存续的关系,统筹好灌溉功能与其他水利功能、水利功能与社会文化服务功能之间的关系,实现遗产的可持续保护与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