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951年发掘的清河汉墓,是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最早开展的现代科学考古,也是第一个实施原址保护和现场展示的考古遗址。清河汉墓考古资料,既包括在发掘过程中记录的文字、图纸、照片和数据等原始资料,也包括出土遗物在不同整理阶段的文物编号等信息。与一般积压的考古报告不同,清河汉墓整理研究的重点是考古资料的寻找、比对、分析和缀合。通过对档案史料的爬梳,来复原清河汉墓的发掘过程、墓葬形制和墓室结构等信息,再以此为线索,运用博物馆学藏品登记分类编目方法,从首都博物馆馆藏文物中寻找出该墓出土的遗物。本文旨在运用考古学的理念和方法,对清河汉墓考古资料进行抢救性整理,从而复原馆藏文物的共生关系,并探讨博物馆藏品体系下考古文物再脉络化的路径。
清河汉墓为东汉砖室墓,墓室规模宏大、结构规整、保存较为完好,出土文物丰富,是新中国初期北京地区的重要考古发现。1951年6月考古发掘,随后北京市人民政府即对清河汉墓进行了原址保护,并在遗址上加盖了保护棚。由于考古报告始终未能发表,清河汉墓逐渐被学界淡忘,甚至集北京考古之大成的《北京考古四十年》和《北京考古史》也未提及。
国家文物局在2022年颁布的《“十四五”考古工作专项规划》“重点任务”中明确了“实施20世纪田野考古档案抢救性整理与保护项目”,强调要加快考古报告的整理与研究成果出版。本文尝试通过档案史料的爬梳和对博物馆藏品分类编目体系的研究,来复原清河汉墓的考古信息。
考古资料的搜集
清河汉墓原始发掘记录大多散佚,整理研究的难点在于考古资料的多方搜集和查证。
(一)原始档案
1. 发掘照片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图书馆藏有一册清河汉墓考古发掘现场照片集,共有2英寸见方的黑白照片180张,每张照片编有顺序号,无文字记录,也未注明整理时间和整理人,但仍然是极珍贵的原始影像资料。
2. 公文档案
北京市档案馆收藏有北京市文物调查组成立之初的一批上报公文,包括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其中部分涉及清河汉墓,如1951年5月16日《关于北郊清河镇发现汉墓并已派员作初步调查的报告》(图1)等,是了解清河汉墓原址保护和出土文物收藏保管过程的重要文献。

图1 《关于北郊清河镇发现汉墓并已派员作初步调查的报告》(1951年5月16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9-1-34
3. 会议纪要
1951年7月20日市政府文物座谈会上,吴晗副市长提及东郊、北郊均发现汉墓,东郊出土器物已展览,北郊(即清河汉墓)器物不久也将展览。
(二)公开文献
1. 报刊文章
清河汉墓的考古发现为北京城市历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实证资料,出土文物被多次公开展出。媒体报道成为主要的资料来源之一。1951年,《光明日报》等报刊对“京郊汉墓出土文物展”的报道,以及郑振铎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相关文章,都提供了关键发掘信息。
2. 展览图录
1954年5月,在北京历史博物馆举办了“全国基本建设工程中出土文物展览会”,展出新中国成立后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出土文物三千多件,其中有清河汉墓部分文物,同时印制了精美的展览图录。
3. 专业期刊
《文物参考资料》和《历史教学》等期刊文章,提及清河汉墓考古发现和出土文物情况。
4. 亲历者回忆和名人日记
傅振伦等亲历者回忆及夏鼐、马衡的日记,印证了汉墓原址保护、文物展出盛况与学术价值。
档案文献所见的清河汉墓
对原始档案和公开文献的整理研究,可以基本复原清河汉墓的地理位置、发现过程、墓葬形制和出土文物等信息。
(一)概况
1. 发现过程
傅振伦的文章中写道:“今年(1951)四月末,公私合营的兴华砖厂,在北京市北郊清河镇西北二里,取土造砖,发见墓圹一处。……经专家的研究,判定是汉代的墓葬。”1951年6月4日,文化部文物局组织考古队前往发掘。“不料兴华砖厂不遵守市政府指示临时保护办法,竟擅自清除墓底,更在墓穴上砌建砖窑,破坏了古迹,妨害了发掘工作。汉墓之西,清河大楼的东南,同时也发现古墓,我们不得已乃改变计划,发掘这座新发见的古墓。”由此可知,清河汉墓共有2座,均位于清河大楼东南。为表述方便,本文按发现时间早晚,分别命名为一号墓(M1)和二号墓(M2),M2位于M1之西。
2. 发掘时间和人员
1951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决定由北京历史博物馆和北京大学博物馆专科师生从事发掘。6月5日至21日,文化部文物局组织考古人员发掘了清河汉墓。考古队由傅振伦、阎文儒、宿白、刘慧达、周桂五、周耿、李静昭等人组成。
(二)墓葬形制和保存状况
1. M1
从《关于北郊清河镇发现汉墓并已派员作初步调查的报告》来看,M1为砖室墓,墓砖有长条绳纹砖和铺地方砖两种。由于该墓被破坏,墓室结构无法知晓。
2. M2
根据傅振伦记述,对照宿白所绘《北京清河镇墓平面图》(图2)结合《北京北郊清河镇汉墓发掘情况记录照片》来看,M2为带墓道多室砖墓,墓室结构保存完好,由墓道、墓门、甬道、前室、中室、东西侧室和后室组成。中室的东西侧室沿轴线对称分布,布局严谨、用砖规整。中室有一具人骨,后室有头骨。中室、西侧室和后室出土大量随葬品。

图2 清河汉墓(右)和望都汉墓(左)平面示意图
(三)出土文物
1. M1
M1出土文物有铜器3件、陶壶(瓦瓶)3件、陶耳杯(羽觞)10件、陶盘1件、铁剑1把、铁甲片2块等。
2. M2
傅振伦记述M2有铜器、铁器、银器、漆器、玉器、陶器和钱币。
(四)清河汉墓考古的意义价值
清河汉墓作为北京市第一个进行原址保护和现场展示的考古遗址,是对公众宣传新中国文物保护法规法令和普及历史文化知识的重要载体,有着特殊的学术地位和重要的社会价值。清河汉墓也是我们认识北京地区汉代考古学文化的起点。傅振伦记述了当时专家对M2墓葬年代的研究推断,认为其年代可判定为汉代(前206—公元220年),或为西汉时期(前206—公元25年)。在新中国初期考古工作开展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对汉墓及出土文物的时代特征有基本认识和判断,是难能可贵的。
清河汉墓考古推动了北京地区城市历史的发现和研究。1953年郑振铎在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举办的讲座上讲到:“前年在北郊、东郊发现了汉墓。从出土的东西来看,可以证明,在二千年前,北京已是一个政治、商业的中心。”清河汉墓发现后,考古人员多次对汉墓南侧的朱房村展开调查发掘,于1954年发现了清河汉城遗址,大大推进了我们对北京城市历史的认识。
出土文物的查证
首都博物馆较为集中地收藏了20世纪50至70年代北京地区的考古出土文物,是寻找清河汉墓文物首选的收藏单位。
查找清河汉墓文物的关键,在于对首都博物馆藏品登录管理体系的认识和了解。在馆藏文物普遍缺少田野考古原始记录的情况下,文物入库卡片成为按图索骥的主要原始材料,藏品在历次整理过程中形成的不同种类编号成为了破译难题的密码。结合档案文献记载,对馆藏清河镇文物信息反复梳理和排查,终于在1954年入库的藏品中找到了这批出土文物。
(一)首都博物馆馆藏文物的入库管理模式
1. 馆藏文物入库分类排架
首都博物馆现行的藏品管理体系采用以质地分类为主,辅以文物级别、年代的藏品分库和排架方式。文物入库时,经整理、登记、著录、编号后,由总账业务人员手工誊写文物入库卡片。文物登记卡片包括顺序号(分类号)、名称、原名、来源、时代、重量、质地、尺寸、完残情况、入库日期、存放位置、底版号、拓片号、鉴定人和备注等内容。2005年新馆建成后,“库房文物卡片两套,一套按文物序号排列;一套按上架位置排列。确保文物检索、提用、清理的需要”。这一管理模式基本符合国家文物局《馆藏文物登录规范》(WW/T 0017—2013),有利于文物保存环境的控制和快速高效提取文物。但是以质地分类的编目分库方式导致同一个考古遗址出土的文物被分散存放到不同的库房保管。
2. 馆藏文物的编号方式
馆藏文物有总号、分类号、原号等,分类号为“材质编号+顺序号”,具有唯一性;原号多为“入藏年+材质编号+顺序号”,如1954年入藏的清河朱房乡铁铲,分类号6.388、原号54.6.7,两类编号均著录于入库卡片。
3. 文物入库卡片的局限性
文物入库卡片往往反映出当时的学术认知水平和记录规范。在使用时常遇到如下问题:一是文物定名和时代判断等信息需要补正;二是来源信息模糊,多为村镇一级的地名,缺少具体地点、遗址名称和遗迹单位等要素;三是登录时间的滞后性,入库时间一般会晚于发掘时间,甚至有同一个遗迹单位的出土文物前后相隔若干年分多次入库。因而以遗迹为单位进行整理,需要总账部门配合与原始入库凭证做核对。
(二)分套保管:馆藏文物中的特例
部分馆藏文物的“原号”没有按照材质分类编目,而是采用了“出土品”或“集品”的编号方式,以便于分套保管,该方式仅见于20世纪50年代。可能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借鉴苏联博物馆学,考古出土标本采用分套保管模式;二是新中国初期博物馆与考古机构未分家,分套保管便于资料整理研究,北京市文物调查组曾“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承担考古与首博筹备期文物征集工作;三是发掘者傅振伦为该方式实践者,其主持历史博物馆保管部工作时,推行考古发掘品按单位集中保管的登记方法,北京历史博物馆1953年起将藏品分为传世品和考古发掘品两大系统,该模式至今仍被中国国家博物馆沿用。
(三)54.23.N:1951年6月清河镇考古收获
清河汉墓发现于清河汉城城址外的墓葬区,1951年之后该地区陆续有多个批次的文物入库。梳理清河汉城遗址范围的藏品,发现有三组文物的基本信息符合查找条件。
第一组:1951年10月7日和11日入库,来源为“北郊清河镇”的12件文物,原号为51.1.N。
第二组:1953年11月24日入库,来源为“清河镇汉代墓葬”的32件文物,原号为53.1.N。
第三组:1954年2月17日入库,来源为“清河镇出土”或“社管局移交清河镇出土”的117件(套)文物,原号为54.23.N。
这三组文物的原号均为“年.集号.序号”三字段式编号,也就是说,第二字段并未依照文物的材质进行分类编号,如“清河镇出土”藏品分类号为3.746的残陶楼,其原号为54.23.1。
将三组馆藏文物的器物特征与公开发表的资料逐一对照,可分辨出一部分特征较为鲜明的文物,如1951年清河汉墓M1出土的四神方砖和M2出土的漆器、铜器、玉器以及部分陶器。易于辨识的有“其间架以陶环”的“三联小碗”。朱绘三联陶碗迄今在北京地区仅发现两件,一件是首都博物馆藏清河镇文物,分类号3.1805(图3);另外一件是2017年出土于通州路县故城城外东汉晚期砖室墓M6。

图3 朱绘三联陶碗
北京清河汉墓出土(首都博物馆藏)
经分析对比,只有第三组,即1954年2月17日入库、原号为54.23.N的清河镇出土文物应当为1951年清河汉墓考古队的发掘收获。1951年6月,考古队除清河汉墓之外,还发掘了周围的其他遗迹,在原号为54.23.N的117件(套)馆藏文物中,应排除出土于清代墓葬、汉代瓮棺葬和居址的遗物。
至于为何直至1954年,才由社管局将文物移交北京市文物调查组入库保管,分析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缘由。
其一,社管局前身文化部文物局为1951年发掘组织单位,文物移交具有合法性。
其二,1951-1954年文物存放于北京历史博物馆,1952年文物组工作计划已明确将接收该批文物。
其三,文物组成立初期业务用房紧张,直至1954年初北海公园天王殿等场地落实后,存放问题才得以解决,这一点也得到傅振伦给吴晗的报告(提及库房短缺)和市政府会议记录的佐证。
随葬品组合和墓葬时代
经整理,首都博物馆馆藏清河汉墓出土文物有陶器、漆器、铜器、铁器、玉石器94件(套)和五铢钱等12件(套)。
(1)铜器5件。有铜镜、铜刀和铜带钩。
(2)铁器4件。有铁镜、铁刀、铁锄和铁锛。
(3)漆器1件。残碎,“盘底下朱书‘冬(终)禄’二字,漫灭不清”。
(4)陶器79件。其中,朱绘陶器30件,灰陶器18件,绿釉陶器31件。
朱绘陶器30件。胎质均为细泥灰陶,胎体均匀而纤薄,器型规整。器表里均涂朱,大部分纹饰已脱落,器类有奁、案、盘、耳杯、魁、勺、盂、三联陶碗、扁壶。
灰陶器18件。胎较厚,素面。器类有壶、罐、唾壶、樽、盘、耳杯。
绿釉陶器31件。有的表面施绿釉,有的涂白,部分绿釉已剥落。器类有壶、锜、镬、炉、灯、俑和建筑模型等。
(5)玉石器5件(套)。有玉豚、玉蝉和琉璃耳瑱等。
(6)其他12件(套)。包括五铢钱1件(套)、铁棺钉3件和墓砖8块。其中,长条砖为青灰色,一面饰绳纹,长32厘米,宽15厘米;铺地方砖为正方形,中间饰菱形网格纹,边框饰四神图案,边长30厘米。
综上,原号为54.23.N的94件(套)文物中,除了铜器3件、陶壶3件、陶羽觞(耳杯)10件、陶盘1件和墓砖可能为M1出土,绝大部分文物都出土于M2,特别是朱绘陶器和绿釉陶器均出自M2。M2的随葬品材质多样、器类丰富,包括铜镜、铜带钩、铜刀、铁刀、铁锄、铁锛、漆器、玉豚、玉蝉、琉璃耳档、玛瑙串饰;陶器的器型组合有陶容器、陶俑和建筑模型等。
时代判定方面,宿白指出清河汉墓M2与望都二号汉墓在墓葬结构和随葬陶器上相似;夏鼐1951年即判断两墓为后汉时代;杨泓认为其为东汉末年(顺帝到桓、灵帝)墓葬;信立祥提及墓壁弧形外凸的穹隆顶墓延续至魏晋。结合北京大学藏发掘照片显示的M2东西侧室墓壁外弧特征,综合墓葬形制和出土器物(如朱绘三联陶碗、绿釉模型明器与望都二号汉墓高度相似)判断,清河汉墓M2的墓葬时代应为东汉晚期。
结语
清河汉墓是首都博物馆馆藏出土文物考古信息整理研究中较为典型的个案,既没有发表过简报,也没有原始发掘记录,文物来源信息模糊。这类馆藏考古文物较为可行的整理方法是:首先,从原始凭证入手,找到同批次和同地点的藏品,初步判断文物的时代,明确发掘时间和地点;其次,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相关发掘信息,尽可能按最小遗迹单位分类,对考古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最后,梳理该区域历次考古发现和同时期的考古学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可以横向对比同时期的考古材料,对藏品年代和遗址性质等问题进行讨论,也可以纵向了解该区域的历史文化脉络。
考古报告的整理并不是学术研究的终点。馆藏出土文物的价值是永恒的,有开展长期持续研究的潜力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空间。首都博物馆馆藏20世纪出土文物中,即便有发表过考古简报的,也多是按照材质分类的报告体例,仅公布典型器物,而不是按照遗迹单位进行分类,资料往往不够全面翔实,有必要进行系统整理研究和正式出版发表。
清河汉墓考古和出土文物管理有两点值得借鉴:一是重视考古发掘收获的宣传报道。由于社会各界对清河汉墓考古的高度关注,有较多的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布了较为翔实的考古资料。《光明日报》1951年12月8日第六版刊发了三篇关于北京考古的专业文章,成为今天复原清河汉墓的重要参考。二是注重馆藏考古文物的编目管理。由于20世纪50年代采用了集品管理模式对馆藏文物进行编号登录,在原号中包含了入库时间和遗迹单位等可以溯源的信息,才使得清河汉墓绝大部分出土文物的共存关系得以确认。集品分类编目的方法更为科学,更能体现出现代考古学重视遗物与遗迹关系的理念。傅振伦所举的“特殊文物的登记方法”,可以保留更多的考古信息,能够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便利。
“一项田野考古工作提供的资料可否在今后的研究中充分发挥作用,不仅是由报告质量决定的,而是更长远地依赖考古资料是否得到妥善收藏管理和开放。”博物馆应逐步完善考古机构移交出土文物标本的技术规范,并着力开展馆藏考古文物分类编目方法的科学研究,方能达成在“今后的研究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愿景。